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盘盈处理上存在差异,企业需在税务申报中调整。同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其他收入的范畴,其中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税法上,盘盈的固定资产被视为资产溢余收入,并需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处理上将盘盈固定资产视为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这意味着该笔收入并不作为当期的收入进行处理。然而,在税务方面,由于税法将其视为资产溢余收入,因此需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反映。因此,在甲企业进行年度申报时,应直接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19行“18、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中填列6万元,而非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列。

固定资产盘盈计入什么?
固定资产盘盈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并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若因调整而增加所得税费用,还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盘盈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涉及所得税费用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结转为未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和税务差异是什么?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资料,相信学员们应该都知道在会计处理上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处理的,在纳税申报上的调整可以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来调整的,这些知识在上文中都有一定的介绍,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应该都是有所掌握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找老师进行提问,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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