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用于研发能叠加加计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包括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等。因此,如果政府补助收入是用于上述范围内的研发活动,那么这部分收入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虽然政府补助收入用于研发可以加计扣除,但也要注意有些费用是不能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的。例如,从政府或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拨款、非专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费用,以及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等。

政府补助的定义如何理解?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用于研发能叠加加计扣除吗?整体上来说,关于企业政府补助用于研发支出的税前扣除,学员们需要参考当地的税务政策以及具体的扣除范围来定的,因为并非所有的研发费用支出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果你们对此问题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那么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在这里可以直接找会计老师提问,也可以免费搜索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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