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委员周斌。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郑州1月30日电(杨晓娜)“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案件高发。怎样避免这类悲剧再次发生,值得深思。”在河南省两会上,河南省政协委员周斌带来了一份《织密防治性侵“保护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提案。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往往会成为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痛。近年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我国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旨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周斌表示,这份提案来自他对法律实务的思考。
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几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又有新趋势、新特点。以网络为媒介的案件呈逐年高发趋势。表现为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出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被害人呈低龄化,熟人作案的比例在性侵案件总占比有所下降。
对此,2023年5月,“两高”和“两高两部”同时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解释根据新形势的发展,明确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
周斌委员认为,该类案件被害人年龄较小,对事物缺乏正确认知,易受各种诱惑,容易成为犯罪的对象;家庭教育监护不到位,使得这些未成年人在生活中常处于无人看管的“真空”状态,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学校监督管理不到位,则给未成年人受侵害埋下了制度隐患。
周斌委员认为,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防止未成年人受侵害,首先要强化家庭教育。父母应主动与老师沟通交流,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护,父母要对未成年子女给予与其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性侵防范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提升家长和孩子们的权益意识非常重要。一些年龄小的孩子并不能识别自己受到的网络侵害,因此报告家长、老师也就无从谈起。要及时更新法治教育内容,让家长、学生知道什么是侵害以及新型的侵害手段。”
周斌表示,个别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停留在法治课堂层面,学校内部在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弱,程序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导致部分教师对于学生疑似遭受侵害的,存在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周斌提议,学校应严格对学生的管教,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妥善处理。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设相应的性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化与政法机关合作,经常性开展校园普法讲座,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教育部门应担负起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职责,加强对教师法治观念、师德师风的培训与考核,严防内部侵权行为发生。
针对网络案件高发,周斌建议,要加强综合治理尤其是网络监管,净化社会环境。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加大对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及违规网站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加大对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排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