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方案。根据规划,2021年沧州将优化升级15个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全市将享受9万项创业服务。该计划提出了15项促进大众创业的具体措施。
落实支持创业的政策。全面落实减税免税政策,对符合首次创业、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条件的人员,给予最多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首次自主创业并租赁经营场所或商铺的,按照规定对经营场所的租金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年。
创新金融和保险服务。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返乡创业者通过发行创新型公司债券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公司债券实现债务融资。
加大对商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最高给予20万元;合伙企业或举办合营企业的最高限额为130万元人民币;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进一步简化个体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申请手续,优化工作流程,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困难。
优化创业平台功能。新增1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优化升级15个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加强产教结合企业建设,构建创业教育、创业评估、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一体化的综合平台。
加强返乡创业园建设。开展农村双创新园区能力提升,重点培育创业成长型企业,整合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优秀、覆盖面广、承载能力强、孵化率高的县级返校园和农村创业园区。
实施科技孵化器建设专项。积极争取省级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综合孵化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支持高校建立“空间联盟”。聚集
焦全市信息智能、医药健康、石化、食品、商贸物流、文体旅游、现代农业等新兴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促进高校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打造产业化内涵式发展的“众创空间”。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将创新思维融入专业知识讲授、课堂研讨、创客训练,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敢闯会创的实干人才。
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造条件支持稳岗和就业,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2021年吸引1500名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1.2万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落实退役军人创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退役军人个人创业、合伙和组织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引导更多退役军人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创业。搞好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创业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启动创新创业“金师”“金课”工程,建立全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库。努力实现25%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接受专创融合教学法和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力争培养9名既精通专业又精通创业的“双师型”金牌教师。全市建立20人的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实施创业项目跟踪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创新创业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大力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教学。参加“双创服务能力提升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培育的政策宣讲和具体指导。
开展创业服务系列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开发、创业辅导等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人员提供初创扶持、政策咨询、技能实训、项目评估、创业孵化、金融服务、法律保障、市场拓展、品牌策划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开展“项目路演、沙龙讲堂、导师把脉”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双创周河北分会场创业就业成果展,宣传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交流创业就业新成果新经验。
举办系列创业创新竞赛。开展“创业竞赛进校园”系列活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创响“乡字号”“土字号”优秀项目,挖掘一批“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优选一批好的项目参加全省选拔赛。
推介系列创业典型。指导各地积极参加全国创业型城市、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一系列评比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创业基地鲜活经验,推广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