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清算三分法是什么
1、"两分法"是指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中将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列为清算对象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三分法"指的是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列为清算对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而房开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土增清算三分法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小编老师相信大家对于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两分法和三分法计算对象应该都是有认知,但是需要注意的则是不管是两分法还是三分法,在计算上都是差不多的.而三分法中提及到的将非普通住宅纳入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这个大家如果想要学习更多会计知识,那么就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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