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6日消息,通海佳宸进出口有限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344,528.36元,并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344,528.36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通海佳宸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主要通过河口佳顺报关有限公司出口水果,其中16单鲜石榴的真实货主为徐某某,10单鲜李子的真实货主为陈某某。该公司用真实货主的货物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出口货物名称为鲜石榴和鲜李子,出口货物数量合计:370686千克,人民币离岸价3,828,092.00元,骗取出口退税金额344,528.36元。
通海佳宸进出口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构成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违规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决定对其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344,528.36元,并处以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344,528.36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