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杀死四岁多女童,只因未满12岁被撤案,这是保护未成年罪犯吗
一个不到12岁的小男孩把一个4岁半的女孩杀死了,他要负什么责任?对不起,告诉大家,他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就在最近,警方甚至撤案了。警方说的很清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未满12岁的人是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的,哪怕他杀人放火,所以明明证据确凿,警方也只能撤案,这个人也不会被惩处。要知道,这还是我们调整了相关法律,以往我们规定是14岁以下不负任何刑责,前两年刚刚调整法律改成12岁以下不负,但我感觉到这个法律还是太宽泛了。
湖北荆州前两年就发生了这样一幕惨剧,这个不到12岁的男孩有一个三四岁的妹妹,他们邻居家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两个小女孩之间经常因为抢夺玩具发生点小矛盾,我觉得这太正常了吧。结果这个小男孩就怀恨在心,他认为邻居家那个女孩欺负了他妹妹,于是他找了一天又骗那个4岁半的小女孩说“哥哥要带什么东西给你看”,领着她来到了后院,把她掐昏了,把她推入了粪缸之中,导致这个四岁半的女孩惨死。而且他做完这一切之后还用木块、石头遮掩他的犯罪罪行。面对大人的询问还撒谎。最后是在警方的严密侦查之下才发现他是罪魁祸首。
所以这个男孩虽然不满12岁,但我觉得他心智非常成熟,而且他是一个极其冷血的人。但是对于这样的罪犯,我们有什么样的法律能惩戒他呢?没有。我们经常讲千万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但是在实操之中,真的就会有这样的未成年罪犯借由这部法律逃脱制裁。
甚至以往我们跟大家讲,有些十五六岁的小青年,说实话他们的身体发育非常早和成年人已经无异了。而且呢经过长年的普法教育,人家口里经常说的就是“我现在干什么都行我现在犯什么罪都没事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我不负刑责”。甚至很多混社会的人都说“你千万要小心那些毛头小伙因为他们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天不怕地不怕的”。而我没想到现在连不到12岁的小男孩都能做出这么恶劣的事情来。
哎一方面我们是不是要把这个年龄再往低调一调?可能12岁的人呢?他的心智也很成熟了?他有可能做出这种为非作歹之事而我们应当好好惩处他。另一方面说实话我觉得家长真得好好教育了你的孩子成长成这个状态难道在平日生活之中你一点都察觉不到吗?只可惜这个4岁半的小女孩枉死了而这个不到12岁的男孩可能他真的不需要担任何的刑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