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据央行北京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包括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银联商务)、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数字王府井科技)、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钱袋宝支付)及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资和信电子支付)在内的4家支付公司被罚,合计罚款16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银联商务成立于2002年7月,是一家由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控股、专门从事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与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琨琳。
而数字王府井科技也是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前者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叶明华,是全国首批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钱袋宝支付则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4.0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包塔。
据悉,钱袋宝支付已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20余家银行进行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
而资和信电子支付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吉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由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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