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嘉兴思美达船运有限公司因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3日14时30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盐县嘉盐线(X104)海盐大桥处检查时发现嘉兴思美达船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思美达船运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嘉兴思美达船运有限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构成了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规行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