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检察院践行生态修复优先司法理念,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于2023年12月26日在雅周镇迥垛中心桥增殖放流约3万尾鱼苗。
2023年9月21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落实大纵湖湿地跨区域多部门联动保护机制,联合泰州兴化市检察院牵头两地水务、环保等部门开展实地巡查,并就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磋商。
近年来针对中老年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频发。2023年10月19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孙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2022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向某镇政府制发加强耕地“非农化”治理检察建议。图为2023年5月检察官对复垦的基本农田种植情况进行回访。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第8号检察建议,2023年8月11日,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实地察看危化品储存场所,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2023年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全省三级院同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图为淮安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在该院检察长薛国骏带领下,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岁回律转,春华秋实;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上下同心,奋楫争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又是一年“交卷”时,时代出卷,我们答题,人民阅卷。这样一组数据简洁而铿锵——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218964件,同比上升16.3%,办案质效走在全国前列。在最高检发布的33件指导性案例中,江苏入选7件;在最高检举办的5项业务竞赛中,江苏7人获评十佳(标兵),数量均居全国第一。28个基层检察院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筑牢政治忠诚
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履职尽责。省检察院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省三级检察院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作为谋划推进工作的根本和主线。省检察院出台了“走在前、做示范”行动方案17项举措和6个指导意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展开生动实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全局、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省检察院制定22项重点任务,出台2023—2027年检察改革96项具体举措,逐项细化为“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围绕“筑牢政治忠诚、弘扬敢为精神”主题,组织对13个设区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举措,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作风状态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依法能动履职
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新时代的硬道理,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走私、金融诈骗等各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743人,起诉7333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百日行动”,打掉655个诈骗团伙,组织苏州、南京、南通、常州等地59家基层检察院依法办理涉缅北电诈专案,已批准逮捕639人,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加大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以金融创新为名行“圈钱”之实的犯罪行为,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181人。张业强等3人成立基金公司,通过允许不适格投资者以“拼单”“代持”等方式购买私募基金、承诺固定收益等方式吸引投资,先后发行销售133只私募基金,非法公开募集资金76.81亿元,被用以募新还旧、归还公司欠款及个人挥霍。南京市检察院对张业强等3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张业强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大省如何护航民企发展,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念兹在兹。2023年,在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省检察院制定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5个方面20项实打实的举措,为民企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继续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率先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检法协作,省检察院会同省法院出台协作纪要,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对整改合规的170家企业、267名负责人依法不起诉,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依法办理某企业污染环境合规案,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当年实现产值3.5亿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23年,江苏检察机关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优化办案机制建设,共起诉知识产权犯罪1353人。某公司网络管理员为谋取私利,非法将公司封装的关键设备设计图提供给其他公司。常熟市检察院依法对相关涉案单位和个人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650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权利滥用以及虚假诉讼行为,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无锡某科技公司在由“新三板”转板北交所的关键时期,被竞争对手佛山某公司恶意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导致上市活动中止。无锡市检察院在企业走访中发现该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该案系恶意诉讼,遂向法院发出提示函,并支持无锡某科技公司提起反诉。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确认恶意诉讼成立,判决佛山某公司赔偿40万元并发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保障这家企业顺利上市。苏州、宿迁、连云港等地检察机关依法保护苏绣、洋河、东海水晶等知名品牌,连云港市板浦镇汪恕有滴醋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金培红表示:“检察机关的贴身护航、贴心服务,将‘老字号’擦亮成为‘金名片’。”
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国率先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率先会同军事检察机关建立军地协作机制,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3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3588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41人,深入推进护航安全发展专项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424人。
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舒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药品、假药劣药犯罪1024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595件,保障老百姓食品药品安全。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42人,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837件。南京、常州办理全国首例非法放生外来物种损害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省检察院与沿海10家省级检察院签署滨海生态检察保护倡议书,汇聚海洋环境保护检察合力;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三级院办理相关案件527件,噪声污染重复投诉同比下降30%。2023年6月中高考期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静音护考”专项监督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中高考的噪声扰民线索428条,立案14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5件,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宁和的考试环境,相关工作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全省检察机关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98人,增强打击的震慑力。同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2087名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观护基地58家,给“迷途”的孩子重新开始的机会。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省共有2138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法之名护“苗”成长。宿迁市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助推国家主管部门出台制度填补监管空白。握指成拳,打造省检察院“苏小蓝”、徐州“蓝风铃”、常州“小橘灯”、镇江“知心姐姐”、盐城“蓝纸鹤”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用法治力量维护“她”权益,起诉家暴、性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2983人,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75件。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开展困境妇女救助行动,对因案致困妇女及时提供司法关怀。郝某怀孕期间无故被公司从管理岗调整到体力劳动岗,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依法支持其提起劳动仲裁,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典型案例。坚决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提起民事诉讼4965件,同比增长21.6%。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支持81名农民工向欠薪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帮助他们足额拿到近100万元工资。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担当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神圣使命。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健全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819人、不起诉164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71件、撤案3500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规范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意见》,同执法司法机关加强“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建设,搭建起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模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14件,法院审结案件中采纳监督意见36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62件。为贯彻最高检关于“健全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的要求,2023年7月20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监狱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8项工作机制,凝聚合力维护司法公正,获评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全省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司法工作人员81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80%。省检察院有效“激活”机动侦查职能,全省共立案查办4件4人。
民事检察提升效果。认真办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83件,法院当年改判、发回重审、调解419件。遴选53名业务骨干组建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示范带动民事检察监督能力提升。健全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机制,协同公安、法院监督虚假诉讼454件。加强对民商事执行活动监督,协同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老赖”432人,彰显法律权威。
行政检察加大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9件,法院同期审结案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解等10件。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护航民生民利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268件。78岁的黄某某双目失明、独自生活不便,向民政部门申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时,被告知因未满80周岁不符合享受政府普惠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后向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后向民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民政部门帮助黄某某与养老服务公司签订居家养老照护服务协议,帮助解决黄某某养老难题,并在全区推广和落实付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惠及全区2800余名“半失能”老人。2023年3月,央视《今日说法》对此予以专题报道。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解困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95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43件,推进解决600多项民生问题。持续办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协同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督促收回326亩被闲置的国有土地,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省检察院率先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六长出题”,提请地方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代表委员关心、政法工作重点“出题”,更加精准有效履职担当。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针对药品说明书“字体小、看不清”问题,依法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媒体予以报道。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规范做实全省三级检察院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省检察院党组及时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三级检察院689名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507件,引领带动检察人员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制定全省检察人才发展规划、理论研究人才培养计划,统筹推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实战实训435期,培训33417人次。50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13人获省以上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1个集体、3名个人分别被人社部、最高检联合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
始终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省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300多场,接待社会公众10万余人次,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人民检察院、让人民检察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干警记录报告相关事项同比上升96.4%。狠抓机关作风整顿,建立覆盖三级院基于人脸识别的一体化考勤管理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0人,其中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全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检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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