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过期面包被罚5万,举报者只奖励两毛!法院:奖励严重不足
看到超市售卖过期商品,你是应当举报还是直接跟商家索赔?济南的贾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麻烦事儿。
前些日子他在当地某大型超市发现有面包过期了,甚至都长毛了,按道理讲,如果你买到了这样的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商品,你是可以要求商家对你退一赔10的。而且咱们消法有明确规定,不满1000是可以赔1000的。也就是说咱们消费者保护法是对消费者有十足的保护的。哪怕你就是花一块钱买到了假冒伪劣的商品,你也可以要求1000块钱的赔偿。
但是贾先生当时并没有直接找商家,而是找到了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因为当地说了,如果你举报有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话,会对你进行奖励的。很迅速的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查处,对这家商家进行了5万块钱的罚款。那么你得奖励一下贾先生,大家知道奖励多少钱吗?奖励了两毛钱。
是的,您没听错,罚商家5万,但是奖励举报人就两毛。为什么?人家当地拿出了相关管理办法,说济南当地有一个自己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举报查实的话,那么会拿出涉案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当时面包在超市就卖两块钱,所以就奖励你十分之一,两毛钱。
那么人家贾先生当然不干了,你罚商家5万就给我两毛,你这是打发要饭的。所以人家贾先生详细查阅了法律,并把当地的相关部门告到了法院。因为很显然贾先生为查处不良商贩作出了特殊的贡献,而且你整整罚了商家5万块钱,结果你就奖励人家两毛,这样搞的话以后谁会去进行举报?人家还真不如把假冒伪劣商品买下来找商家索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人家还能赔到1000块钱。
而且当地也有另外一部法律规定,像贾先生这种情况,实际上他是可以至少获得2000块钱奖励的。因为很显然你并不能够按照货值来定义这件事的严重程度,一个商家售卖过期的假冒伪劣商品,难道你就拿出十分之一奖励给消费者,这能起到促进的作用吗?
所以当地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你给贾先生的奖励是严重不足的,要求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重新进行研究。就应当这样,你不发动起消费者来人家好好奖励一下,就给两毛,以后谁会当举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