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3日消息,开平拓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34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该单位的外排废水的总氮浓度为19.22mg/L、镍浓度为0.2mg/L,分别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规定的总氮珠三角排放限值15mg/L的0.28倍、镍珠三角排放限值0.1mg/L的1倍经过进行详述。
开平拓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构成了水污染违规行为。对公司进行罚款人民币34万元整。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