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聊城高新区交警大队持续加强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二次酒驾人员,坚决予以严厉查处。1月22日,高新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名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
据了解,2024年1月7日15时47分,韩某饮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三轮摩托车在韩集镇昌韩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经系统查询及询问,韩某曾于2022年10月2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此次韩*海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高新区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韩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高新交警提醒,驾前贪杯,驾后追悔,多少饮酒之人都是抱着侥幸心理驱车上路,最后换来的只有血和泪,一时任性,得不偿失。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