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2日消息,漳州市9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被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3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14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公告内容,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龙农(肥料)罚(2023)28号。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漳州市9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行为为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触犯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因此被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作出了处罚决定。
漳州市9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构成了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给予警告,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和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1400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