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杨许丽 付春愔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的一则情况通报,引发了舆论关注。
▲8月18日,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图/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
通报针对网上发布或转发“小米汽车撞死人”相关信息,做了情况说明:2025年2月11日13时53分,王某驾驶小米牌小型轿车(车内1人)沿临颍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驶入道路左侧(北半幅),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车内6人)发生碰撞,造成4死2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对王某依法进行逮捕。目前,县人民法院正在依法进行审理。
4死2伤,这是一起何其惨痛的交通事故。遇难者中还有未成年的孩子,他们的猝然离开,对其背后的家庭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这起事故无论从事故本身的伤亡程度,还是从审理过程中村支书为肇事者私自开证明而言,都具有极大的警示和反思价值。唯有严厉追责,方能告慰死者,宽慰生者。
不过,随着案件的开庭审理以及媒体报道的介入,此案开始有失焦之嫌,不少人似乎对涉事车辆品牌更感兴趣,并由此脑补出一些与事故本身无关的信息,这已远远偏离了此次事件的核心样貌。
不得不提的是,舆论场的“歪楼”,可能与当初事故发生后,当地交管部门在事故认定责任书中直接点名小米汽车有关。相关文书在被上传到网上后,从而引发了对事故车辆品牌的讨论。事实上,在8月18日当地做出的最新通报中,同样披露了相关车辆品牌,无形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声量,让人遗憾,于社会无益,让企业无奈。
就这起事故本身而言,责任认定是清晰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王某因违规超车和超速等,负事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这起事件不是车辆本身的问题,跟汽车品牌更毫无关系,纯粹是一起违章驾驶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同车道行驶机动车不得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规定,以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对城市道路时速的限制。
一起因驾驶员严重违规驾驶导致的悲剧,其给社会的警示意义在于,如何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违规违法驾驶成本,来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对交通法规的敬畏之心;或者在交通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层面是不是还有优化空间。相关的讨论若聚焦于此,或许公共价值和意义会更大些。
当然,对一起交通安全事故,每个人都有权表达不同的观点。但需要注意的是,发表观点时,应该坚持让事实说话,不能让无端的猜测、无据的关联,干扰对事件本身的认识和判断。
在报道此事时,一些媒体直接使用了“小米SU7车主”这样的说法;不少自媒体更是将涉事汽车品牌作为流量密码,大加渲染炒作;还有平台将涉事汽车品牌设置为话题词,进一步助推了流量狂欢。“离小米远一点儿 ”“不该是离本田远一点吗……一撞稀碎”“小米为什么不限制最高车速?”类似言论充斥于网络平台。种种欠缺考量的做法,让一起交通安全事故的核心事实,在舆论场中的面相不断变得模糊,悲剧被大大消解了。
网络是个巨大的舆论场,每个人都有发表观点的权利。但公共讨论不应该被非理性的情绪带偏。客观看待每一起交通事故,依据权威信息,遵循基本事实,发表客观理性的评论,才是一名围观者的正确姿态。也唯有如此,公众才能从这类事故中充分汲取教训,防止类似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