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法院开展“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相关通知要求,在扎实推进“三晋执行利剑”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成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1月16 日,县人民法院开展“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
行动当日,寒风凛冽,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列队集合,整装待发。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秀忠的一声令下,警车警灯闪烁、警笛呼啸,全体工作人员登车出发,以昂扬的斗志拉开行动序幕。
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陈志军:依据最高院和省高院要求,这次执行活动我们主要以工程建设、房地产、餐饮、家政、新就业形态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和追索农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相关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清理未结案件和终本案件“回头看”“回头办”,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确保执行案款在春节期间顺利发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利用节前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和权威,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韩浪 刘俊峰
(来源: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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